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丽江市采取有效措施,加大环境保护力度,营造青山绿水的优美环境。目前,境内的泸沽湖水质继续保持Ⅰ类、程海水质恢复到Ⅱ类,全市环境质量进一步得到改善。
近年来,丽江市把环境保护作为营造优美自然环境、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大举措,采取严格措施切实加大环境保护力度。市委、市政府坚持把水污染防治作为环保的重中之重,把保障饮水安全作为环境治理的首要任务,切实加强了水源地的保护和金沙江、泸沽湖、程海、拉市海等重点领域的水污染治理。目前,已编制完成《丽江市集中式饮水源地污染防治规划》,依法划定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。环保部门先后对清溪水库片区的违法排污企业进行检查,责令搬迁了一批污染企业和单位。同时,对7家位于文笔海水源地上游的经营单位进行检查,对存在污染隐患较大的玉龙水城高尔夫球场依法进行限期整改,对饮用水源地周围的煤炭企业开展环境专项整治。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,使集中式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,各项指标逐年实现好转。
市里先后投入资金9100多万元,组织实施55个重点项目,狠抓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与建设,切实开展面源污染防治、农村能源代替、禁磷等污染控制工作。目前,程海的森林覆盖率已从“十五”初期的12.7%上升到17%,水土流失面积从62%下降到50%;泸沽湖森林覆盖率从41%上升到45%,水土流失面积从20%下降到16%。进一步强化了玉龙雪山等3个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,有效保护了自然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。完成了把老君山建设成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初勘、综合考察和报告编制工作,提出泸沽湖区域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和对策。全市工业企业累计投入环境污染治理资金2.5亿多元,加快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生产方式的进程,有效遏制了环境污染反弹和生态破坏加剧的势头。
为切实提高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的水、空气环境质量,市里制定实施了《丽江古城“无烟尘污染”控制行动方案》,对重点污染企业实行关停搬迁,取缔了燃煤锅炉,引导使用清洁能源,使古城环境空气质量从原来的Ⅱ类达到国家规定的Ⅰ类标准。环保部门还进一步加强了对丽江古城工业污染源的环境监测,对31家企业环保治理情况进行检查,并依法取缔了21户违法企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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