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6月19日,国家旅游局办公室下发《关于启动中国旅游强县创建试点工作的通知》,确定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等15个县(区)为首批“中国旅游强县”试点县。玉龙县是云南省唯一的首批“中国旅游强县”试点县,这也是继今年4月24日玉龙县被列为全省7个“云南旅游经济强县”建设试点之一后的又一重大殊荣。
据悉,根据2007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的部署,国家旅游局决定启动中国旅游强县创建试点工作。“中国旅游强县”是县域旅游品牌的典型代表。为保证首批中国旅游强县的质量,发挥好示范效应,按照创建工作基础较好、党委政府高度重视、旅游发展机制健全、旅游发展水平相对领先、旅游产品特色鲜明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等基本条件,根据各地旅游强县创建工作开展情况,经各省旅游局推荐,国家旅游局确定了15个试点县。开展“中国旅游强县”创建工作。对于提升县域旅游产业素质,完善旅游目的地体系和旅游品牌建设,构筑城乡、区域旅游业协调发展新格局,夯实建设世界旅游强国的基础,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,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。
另据了解,“中国旅游强县”试点工作实施步骤将分为启动、创建、验收、命名四个阶段进行:一是启动阶段(2007年6月),印发“旅办发〔2007〕84号”《通知》部署试点工作,公布试点名单。二是创建阶段(2007年6月-11月)。要求列入试点名单的各参创县应制订创建方案,明确目标和任务,落实各项措施,对照《中国旅游强县标准(试行)》开展创建、自检工作。要求省级旅游部门加强对试点县的指导,通过工作简报等形式,及时向国家旅游局报送创建进展情况。三是验收阶段(2007年11月-12月)。试点县在自检达标的基础上向省级旅游部门提出验收申请,由省级旅游部门组织验收工作,并将验收结果和创建试点工作总结报送国家旅游局。国家旅游局根据工作需要,对验收工作进行抽查。对验收合格的试点县,列入首批中国旅游强县名单,通过“中国旅游网”公示10天,接受社会监督。四是命名阶段(2008年1月-2月)。国家旅游局命名首批中国旅游强县并予以颁牌。 |